万山医疗扶贫为贫困群众健康兜底
为防止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万山区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配套衔接的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集中救治,对全面罹患36种慢性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进一步提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万山区区人民医院于2017年4月开始对区内建档立卡人口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只要是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患者持身份证、医保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件办理住院手续,经医疗机构审核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可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卫生计生医疗扶助补偿部分费用。
为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度,从2017年7月起,万山区还对贫困人口实施了“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优惠政策。“两提高”,即提高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各档赔付比例提高不低于10个百分点,达到60%至100%,扩大报销病种,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36种慢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两降低”,即降低转诊住院起付线,也降低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一减免”,即减免转诊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
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在原有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第四种医疗保障制度,即医疗扶助制度,由参合地区县级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助。
同时,医院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了医疗费用结算,减轻了群众垫资跑腿压力。万山区医疗扶贫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无疑给当地贫困户吃上了一颗定心丸。医疗扶贫政策的实施切实解决了贫困户“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问题,有效杜绝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万山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