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55
省级环保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省第5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
二、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环保督察反馈的核心区4976亩围埂鱼塘和缓冲区缓冲区5593亩围埂鱼塘,共涉及31处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生活设施已全部拆除、生产经营活动均已退出、鱼塘均已挖开豁口。二是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湖泊和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日常巡察,加大违规违法问题排查力度,坚决杜绝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三是健全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缓解湿地保护与当地农业生产的矛盾,提高周边村民的湿地保护积极性,减少人为活动对湿地生态的影响。
该任务长期坚持。
武汉市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
2019年12月9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 7天 。 联系电话:(6981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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