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四字诀贯通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印江县木黄镇自2014年列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后,在市、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省级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围绕“扩权强镇、简政放权”主体,从实际工作出发,以“细、实、效、管”四字贯穿改革工作,有效***基层社会管理事项“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使下放的权限在木黄镇沉得下、用得实。
谋于“细”,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一是建立县、镇两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为使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方案起草前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征求意见,针对改革各项工作的形成了“1+N+N”的改革配套方案,制定印发了《木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木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培训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三是注重督促推进,镇绩效办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工作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放于“实”,承接权限因地制宜。一是优化承接下放权限的机构编制载体,将原来的“七站八所”调整为8个党政办事机构、7个事业机构,以职能相关、相近的原则实行“大部制”运行机制。二是做好权限承接工作,根据木黄镇的承接能力,共分2批下放了省政府第156号令中的123项管理权限,明确了相关部门和木黄镇的权责关系;同时,对目录以外的婚姻登记、房产证办理、国地税税票办理等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事项,采取由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收集交由县相关部门处理的“前台+后台”方式延伸服务。
行于“效”,行使权限保障有力。为确保下放权限有效行使,采取了“派上来对口培训、请下去现场指导”开展对口业务培训,目前共开展培训指导9场次167人次。木黄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共明确了行政执法队队员23人,并按执法领域在执法队内分为环境卫生整治组、交通秩序整顿组、市场秩序监督组。同时投入了210万元购买了执法巡逻车、垃圾清运车等硬件设施设备,实行网格化、常态化执法。
力于“管”,权力“笼子”扎实紧密。为防止权限下发后“用权任性”,印江县和木黄镇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做好监管工作。一方面强化县直部门监管,由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县直部门采取案卷抽查、评查等方式,不定期对木黄镇行使下放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权力行使。一方面注重自身监管,推行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建立健全办事制度;聘请人大代表、纪委监察员、企业代表和群众组成督查组,对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监管,并将纳入个人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公开服务投诉电话,还拟订权责清单现正待审核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