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禁止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规开展年终检查考评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新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军分区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年终检查考评活动,特别是规范当前一些单位和部门擅自开展的各种年度检查考评活动,防止各种检查考评过多过滥问题回头反弹。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铜党办发〔2012〕1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规范年度检查考评活动。对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和市直各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检查考评由市绩效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再单独对区(县、开发区、高新区)及其下级部门实施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活动。
二、严厉禁止违规开展检查考评活动。未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列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的检查考核项目,也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单列检查考核的项目,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违规进行年终检查考评,已经开展的,要自行纠正;严厉禁止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任何理由在年终对下属(下级)单位违规开展检查考评活动,正在进行的,要立即停止。
三、严格实行报批备案制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要求的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开展的常规性监督检查活动,要按照铜党办发〔2012〕142号的有关规定向市绩效办申报,并报市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市绩效办将根据监督检查活动的性质,采取多项目整合或与其他项目同步检查方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和频率。未经审批同意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一律视为违规行为。
四、实行分级监管制度。市绩效办负责对市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检查考评活动进行监管;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和企事单位业开展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市直单位和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监管不力,造成检查考核活动违规或超出审批范围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市绩效办将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856-5238173),受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规开展检查考评活动的投诉举报,并负责调查核实。凡未列入绩效考核范围,也未报批并擅自到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市直单位及其下属(下级)单位进行检查考评的,被检查考核单位有权拒绝检查考评,并应及时向市绩效办投诉举报。
六、严格责任追究。市绩效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检查考评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要坚决追究部门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按规定扣减相应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市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市绩效办。
铜仁市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