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出台锦江河保护管理办法
无排污许可证最高处罚20万元
为加强铜仁市锦江生态环境、河道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发和利用,保证水体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锦江的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铜仁市制定出台锦江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美丽锦江
办法所称锦江,是指铜仁市境内锦江干流市中心城区锦江段和在中心城区段汇集的大江、小江、谢桥河的总称。“市中心城区锦江段”,是指东到碧江区漾头电站,西抵碧江区坝黄镇,南起万山区谢桥办事处三级电站,北至碧江区和平乡。
办法规定,锦江河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办证取水;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法进行捕捞;无排污许可证超标排放污染物;损坏路灯、堡坎、截污沟、护栏、路面等市政设施;弃置煤灰、泥土、垃圾、动物尸体等;乱涂、乱画、乱贴、乱吐,随地便溺,摆摊设点和擅自在城区河道两岸设置户外广告;践踏绿地、攀折树木花草,损坏雕塑、亭阁、喷泉等景观设施;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使用燃油机动船污染水体;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