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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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与上位法相协调相适应,结合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要求,现决定自2021年1月18日起,废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罗府办规〔2017〕9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转载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转载时间:2022年3月3日
转载链接:http://www.szlh.gov.cn/xxgk/zcwj/content/post_8393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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