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会同区检察院到镇街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2011年7月27日上午,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联合成立检查组先后到湾仔街道及南屏镇检查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对剥夺政治权利类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检查组成员由区检察院公诉二科潘洪江副科长及谢谦、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刘素江股长、杨松伟等同志组成。
检查组认真听取湾仔街道及南屏镇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详细翻阅了社区矫正档案。检查中发现,湾仔街道能够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方面非常规范;南屏镇在开展社区矫正帮扶活动方面较有特色,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事实及心理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措施,引导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矫正教育,但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方面与省、市的要求仍存在差距,档案需进一步规范,检查组要求南屏镇要及时补漏,予以完善。对司法所提出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如个别矫正对象不服从监管、与派出所衔接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问题,检查组一一给出了建议。
区检察院潘洪江副科长强调,近期我市全面启动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即将开始,各司法所要及时向换届选举组织单位通报和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镇(街)及社区在选民登记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是否存在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防止该类人员参与选举和被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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