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2019年10月11日
(2015年7月17日)
罗府〔2015〕15号
根据***和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按深圳市编办《关于清理我市各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函》(深编办函〔2015〕113号)的要求,在2013年《罗湖区行政审批项目改革目录》和《罗湖区行政审批效能改革目录》基础上,现通过取消、改变管理方式等途径,对我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作进一步规范,请遵照执行。
罗湖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改革意见 |
1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 区房屋租赁管理局 | 取消,待设立该事项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失效之日起实施。 |
2 | 校外午托服务机构申办 | 区教育局 | 取消,待设立该事项的《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做出修改,出台新规定后取消。 |
3 | 设立博物馆审批 | 区文化体育局 | 移交,省文物局2015年5月20日下发《广东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执行 |
4 | 用水审批(含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单位用户用水计划审批) | 区环保水务局 | 调整为行政许可,待设立该事项的《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做出修改,出台新规定后将此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 |
5 | 人才引进审批 | 区人力资源局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6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 | 区住房建设局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7 | 临时建筑审批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
8 | 瓶装燃气服务点备案审核 | ||
9 | 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10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核发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
11 |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核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
12 | 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核 |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13 | 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区发改局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14 | 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地级以上市、县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 | ||
15 | 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地级以上市、县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部分) | ||
16 |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 |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17 | 收养登记(含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区民政局 | 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 |
18 | 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 | 区司法局 | 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 |
19 | 员工申请欠薪垫付行政审批 | 区人力资源局 | 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 |
20 | 廉租住房申请 | 区住房建设局 | 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改革意见 | |
21 | 低保边缘人员核准(含并入的“特困户医疗核报”和“养育扶助金核准”) | 区民政局 | 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 | |
22 | 最低生活保障核准(含并入的“特困户医疗核报”和“养育扶助金核准”) | |||
23 | 社会救助核准(含并入的“学费资助核准”、“疾病医疗救助核准”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核准”) | 区民政局 | 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 | |
24 |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初审 | 区重建局 | 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