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家场乡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及禁止公车私用等有关文件规定
织金县熊家场乡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及禁止公车私用等有关文件规定 2014年2月18日,熊家场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织金县委办公室、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织委办字(2014)13号及中共织金县委办公室、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公车私用的规定》织委办(2014)10号两个文件精神。会议由该乡党委书记李劲松主持,乡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该乡纪委书记杨刚果同志传达了以上两个文件,乡党委书记李劲松同志组织与会人员结合熊家场乡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展开讨论,最后作出决定:由该乡副乡长涂远斌同志分管财务及行政审批,由组织委员黄德军同志分管人事及物资采购,由党委副书记顾海萍分管工程项目。并严格规定,资金数目在1000元以下的由副乡长涂远斌同志审核签字;1000元到10000元的,召开乡长或书记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超过10000元的,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关于公务用车及接待用餐,由办公室拟出相关派车单和派餐单并作好登记。财政分局参与用车加油需向办公室报道登记,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该乡党委书记在会上要求该乡纪委及民生特派组在执行以上两个文件有关规定方面作好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