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居保中心持续巩固脱贫人员和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
今年以来,三台县居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省级民生实事社保代缴目标任务。
一是明确执行政策范围。组织居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参保代缴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二是精确核准代缴对象。定期开展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参保信息数据比对,加强与民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把其提供的人员信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对符合代缴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代缴范围,按照100元/人/年标准,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待遇。认真做好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将新到龄、新入户、新认定的人员纳入待遇保障范围,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021年以来,我县已为16744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省级民生实事目标任务14159人的118.26%。
(三台县人社局何莉花 骆佳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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