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提前更新76台出租车
为更好服务市民及其外来游客,树立出租车行业良好形象,县道路运输部门根据经营公司的申请,正式批准在经营期限内的76台出租车提前更新。 我县提前更新的76台出租车是2011年2月许可经营的,经营期限至2017年2月到期。该批出租车从许可后经营至今,破旧情况普遍,在营运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良好形象。此次更新后的车型要求为桑塔纳或捷达,排量在1.6升或以上。车辆采购后,严格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规定统一安装顶灯、计价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喷涂车身识别色,并要求在显著位置标明经营单位名称、运营价格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禁烟标志等。在相关手续健全,以及提前更新车辆报废或营转非后,新车方可上路营运,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目前,我县现有230台出租车,更新车辆占全县出租车的33%,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对旧出租车进行了全部更新,预计在10月底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