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乡加强宪法宣传提高宪法意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为了使宪法宣传活动尽快落到实处,织金县纳雍乡普法办、织金县人民法院官寨法庭利用2014年11月22日是纳雍赶集的日子,在纳雍乡街上开展宪法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中,织金县纳雍乡普法办、织金县人民法院官寨法庭的工作人员现场向广大群众宣传和发放织金县纳雍乡普法办印发的宪法学习宣传资料,给群众讲解有关宪法知识,让更多的群众懂德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宪法赋予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知道宪法思想,理解宪法理念,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这次活动,张贴宪法宣传标语10幅,发放宣传资料415份,接受法律咨询63人次。通过对《宪法》的宣传,让辖区群众近距离的了解宪法知识,为在全乡掀起学习宪法精神高潮拉开了帷幕。 (纳雍司法所 周光彦 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