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促进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形成,提高项目效益,织金县政府出台四项措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工作。一是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审计部门对工程预算审核通过的,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审计局、财政局在项目招投标环节中要进一步加强监督,负责审查招投标文件,并协助监察部门共同审查重大项目合同与投标书、招标文件一致性,重点对取费基数、费率、设备、材料价款以及影响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协商条款进行审核。三是审计局与财政局、发改局共同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审核、现场签证等制度,明确技术、造价、财务人员责任,对工程结算、竣工报告等进行审核。四是政府投资项目严禁转包,县监察局对各类现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转包行为进行清理,并纳入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治理从严从重打击,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我县出现过转包政府投资项目行为的工程承包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告,不得参与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