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东兰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现将《东兰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东兰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
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教办〔2023〕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学前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力保障全县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努力发挥优质公办园的辐射作用;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二)坚持相对就近、家园双向选择,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东兰县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 遥 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韦阳东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胜平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东平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黄东明 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牙韩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牙建福 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韦文潘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韦文豪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覃明线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韦 飞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谭德勇 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韦盛勇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黄振格 县教育局党工委主任
黄婀娜 县教育局幼教专干
各县直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牙韩国同志兼任,成员由牙建福、黄婀娜同志及县直、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组成,具体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四、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本着规模适度、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原则上,招收小班新生幼儿应年满3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班额为30人以下。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2022年6月29日前通过东兰县政务网等途径发布《东兰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全县具备招生资质幼儿园信息。招生幼儿园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需向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发布,不得进行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招生简章包含办园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幼儿园批准文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服务指引、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招生简章可通过家长微信群、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县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8月下旬,未按期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可延长招生时间。报名时间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2.报名方式。家长根据所选幼儿园的招生条件、要求报名,并在幼儿园告知的具体时间内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验。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现场抽签等方式录取。
各幼儿园招生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被录取的幼儿到县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规范入园报到。体检合格者,由家长带领幼儿携带《广西母子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应组织家长填写《幼儿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发放入园须知。入园须知应包括入园和退园程序、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以各幼儿园规定时间为准)。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东兰县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卫健发〔2023〕22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科学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保证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县招生政策,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入园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并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三)坚持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幼儿园收费及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约定的价格进行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必须依照收费备案的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幼儿园收费应纳入园务公开范围,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有关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本园招生有关工作的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推、不逗留,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
(四)信息录入。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入园信息录入,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幼儿园、家长或学生需了解、咨询、反映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请与东兰县教育局教育股联系(咨询电话:0778—6325453;监督电话:0778—6325001)。
***:1.东兰县具备招生资质幼儿园信息表
2.东兰县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
4.东兰县民办学校收费备案表
东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