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和盗采国家资源专项行动的通告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和盗采国家资源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了维护全市正常的矿业秩序和社会稳定,确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和盗采国家资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私挖滥采和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非法违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对私挖坑点,由所在辖区政府捣毁取缔;对非法采矿设备,视情况分别予以拍卖、扣押和捣毁;对非法违法生产的所有矿产品一律予以没收;对火工品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运输和贩卖火工品。
三、非法采矿业主和相关人员要限期投案自首。对不构成犯罪并能主动交代、积极治理、检举揭发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免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并能主动交代、积极治理、检举揭发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处罚;对顶风作案、违法抗法的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抓捕判罚。
四、对通风报信的、幕后说情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厉问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此次行动建立举报重奖制度,举报经查实给予奖励,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群众检举揭发私挖坑点、业主及合伙人、非法销售渠道、保护伞和各种幕后关系。
举报电话:
市监察局 2296616 市国土局 2296502
平定县监察局 6188501 平定县国土局6062724
盂县监察局 8082900 盂县国土局 8084023
郊区监察局 4366006 郊区国土局 5153428
开发区纪工委 2292831
矿区监察局 4042956 矿区国土所 4060818
城区监察局 2167891 城区国土所 20263***
手机号码 151****0911
邮箱 151****0911@139.com
特此通告
阳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