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公示。
一、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莲花镇共有矿山8个,虽然企业都对矿山进行了复绿工作,但是复绿效果不是很理想。
问题序号:序号13问题1
二、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莲花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性质,明确了发现问题(类型四序号13问题1)由莲花镇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现场查看,各矿山都继续开展矿山复绿。鑫堡骏和倒流水石场复绿效果明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莲花镇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莲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3-8112118
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