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建设工程(临时用地)拟临时使用龙
一、拟临时使用林地用途: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工程建设。
二、拟临时使用林地位置:坪地街道。
三、拟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1411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建设工程(临时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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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建设工程(临时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