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的通知
各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精准服务科技人才创办企业,并为各级人才计划工程、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储备优质资源,现再次对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具体事宜如下。
一、具体情况
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是指“各类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属科研机构、省市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在职在岗科研人员,在济南高新区创办科技类型企业(含小微企业)情况”,条件如下。
1.企业设立时间为2022 年1 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创办人必须为显名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直接持股比例大于等于30%(不含间接持股);创办人及企业,需要基本符合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对股东结构、股权比例的要求;
3.2022 年度营业收入超过40 万元或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5 万元;
4.2022 年度至少有为2 名在职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
5.企业实缴资本金至少30 万元。
二、高新区支持政策
1. 参照《关于深化“济高人才计划” 打造可持续发展人才生态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济高综发〔2022〕1 号)第三条“鼓励各类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到济南高新区创业,对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持股30%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
2.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
三、有关要求
请各园区,相关单位、人员广泛宣传,应报尽报,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济南高新区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摸底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如有问题请联系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
材料清单:
1.科研人员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任命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时间为2022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
3.创办人股权证明材料(由工商部门开具的最新企业股权证明);
4.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40 万元证明材料(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等),或企业2022 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5 万元证明材料(企业2021 年度财务报表等),营业收入、研发投入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5. 企业实缴资本金至少30 万元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打款凭证,打款凭证需注明“投资款”或“股本金”等字样)。
每个企业的证明材料须制作目录、整理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联系电话:0531-88238662
邮箱:gxqkjjlck@jn.shandong.cn
***:济南高新区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摸底统计表(1).xlsx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12月13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