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召开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申领培训暨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会议
为贯彻国家、省关于推行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我市今年上半年先行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实施时限及各行业《技术规范》发布情况,我市决定先行推进汽车工业、电池工业及配套锅炉、配套电镀两个通用工序共7个行业的排污单位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结合“两违清理”、“二污普”和“散乱污”整治等工作成果,龙湖区筛选出了广东金航食品有限公司等81家企业作为我区2019年上半年须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为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3月29日下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邀请上述企业代表在分局会议室召开国家排污许可证申领培训暨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由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副局长吴敏斐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了国家排污许可证改革相关精神和市局关于开展水处理等7大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文件要求,全面部署龙湖区2019年上半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国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办理流程进行了相关培训。会议还依据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企业自行监测提出明确要求, 对《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宣传,并对锅炉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提出了相应工作要求。
最后,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局长林福明同志就相关工作做了讲话,他强调本次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涉及到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专业技术性强,要求各相关企业要落实专人对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申报任务。各排污单位要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积极与管理部门沟通交流,共同推动环境管理上新台阶。同时,林局长也要求龙湖分局的全体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的环保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