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潮南国土资(网挂)公〔2018〕08号
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潮南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YR-D-0301-7 | 宗地面积 | 5726.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 |||
出让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1.0;≤3.5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0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300万元/亩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15718BA0082|4429218BA0038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
起始价 | 3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12月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19日09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容积率上限为弹性控制,可结合实际需要编制建筑设计方案予以适当放宽;3.地块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实用地面积的5%,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5%; 4.地下可建一层,宜作为停车和其他设施配套用地房;建筑间距、建筑退缩用地和道路绿带红线等技术要求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 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块的北侧、东侧,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 6.地块室外高程不得高于机动车主出入口处规划道路中心线高程1.0米;建筑外立面主色调采用白、灰、黑色系,建筑设计方案报批时应附效果图; 7.围栏应采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高度不得超过2米,通透式围墙通透比例应大于60%且退规划道路绿化带红线1米以上; 8.各类管线的接出(入)口根据《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予以确定,接出(入)口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 9.未涉及问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一)本次出让土地为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工业用地,投建的工业项目产业类型应为纺织印染产业类。
(二)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是为潮南区拟保留印染企业整合搬迁而设立的印染园区,竞买申请人必须持汕头市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管理办公室与区环保局联合发出的《印染企业入园通知书》报名参与竞买。
(三)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投资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到汕头市潮南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同时出具拟成立新公司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含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股东组成、出资比例、拟成立时间等内容;拟成立新公司必须由竞得人控股,竞得人控股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四)《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工业用地分配方案》已对潮南区拟保留印染企业的用地规模做了相应的规定,为了节约集约用地,取得《印染企业入园通知书》的每家印染企业只能受让1宗相对应面积的土地;若印染企业已竞得印染中心国有用地的,应自行放弃继续竞买资格,否则将视其竞得结果无效。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18日到汕头市澄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专题专栏(http://ch.shantou.gov.cn/ch/ggzyjy/list.shtml)进入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8日到汕头市澄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专题专栏(http://ch.shantou.gov.cn/ch/ggzyjy/list.shtml)进入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2018年12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为了进一步推动印染中心建设进程,加快潮南区印染企业搬迁进园步伐,本次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作为纺织印染产业类型的工业厂房用地。
(三)竞得人应严格按城乡规划等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四)投产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入园企业技术指导方案》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按现状交付使用。土地交付使用后,用地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和项目建设所需后续问题,概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竞得人应自挂牌出让地块交付之日起30天内开工建设,至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按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gd.com》、《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潮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n.shantou.gov.cn/》、汕头日报浏览、查阅资料。
(八)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受理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 88860039,联系人:陈***)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6幢二楼)办理CA数字证书激活手续后,方可安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交易操作指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4-89600206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帐 号: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潮南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