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恒大山水城周边规划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增发改投批[2020]180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现对中新镇恒大山水城周边规划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新镇恒大山水城周边规划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2020-440118-48-01-067056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28662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胡工 联系电话:020-838518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大山水城。
四、项目概况:项目分为恒大山水城西侧道路、科教城接驳线两段,线路长度分别为2.26km以及0.40km。其中(一)恒大山水城西侧道路起于S118,终于科教城接驳线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h,规划道路横断面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2260m;(二)科教城接驳线西起于恒大山水城西侧道路交叉口,终点位于龙城医院次出入口往东 2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h,规划道路横断面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4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综合、排水、照明、电力管沟、通信管道、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39041.81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8734.1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为恒大山水城西侧道路、科教城接驳线两段,线路长度分别为2.26km以及0.40km。其中(一)恒大山水城西侧道路起于S118,终于科教城接驳线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h,规划道路横断面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2260m;(二)科教城接驳线西起于恒大山水城西侧道路交叉口,终点位于龙城医院次出入口往东 2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h,规划道路横断面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4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综合、排水、照明、电力管沟、通信管道、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2最高投标限价:180320341.26元。
六、资金来源:由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争取上级补助。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17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4月27 日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2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部分)、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9、投标人已按照***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拟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1)联合体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86629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福路30号
十六、本公告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 日
***一:
投标人声明(一)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1.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