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22﹞第1号)
2021年12月29日,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百色大道三期(田阳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田阳区百育镇百育村31组、32组、33组、34组、驮岂屯,九合村14组、15组、16组、17组、18组、19组、20组、22组、23组、24组、30组、32组、33组、34组、35组、36组、37组、38组、绿浓屯、那尊屯、那戈屯、九合村民委员会,七联村15组、16组、26组、27组、28组、29组、那立屯,四那村5组、6组、7组、8组、14组、15组;田州镇东江村4组、11组;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百育镇百育村31组:农村宅基地0.16***公顷,百育村32组:农村宅基地0.0714公顷,百育村33组:旱地0.0965公顷、果园1.1927公顷、有林地0.1160公顷、农村道路0.0201公顷、沟渠0.0740公顷、其他草地0.0372公顷,百育村34组:旱地0.0008公顷、果园0.9509公顷、有林地0.0017公顷、农村道路0.0002公顷、沟渠0.0173公顷,百育村驮岂屯:农村宅基地0.0167公顷,九合村14组:旱地0.0235公顷,九合村15组:旱地0.0877公顷,九合村16组:旱地0.1001公顷、沟渠0.0042公顷、农村宅基地0.1796公顷,九合村17组:旱地0.5913公顷、果园0.0040公顷、农村道路0.0029公顷、沟渠0.0067公顷、农村宅基地0.2758公顷、其他草地0.0732公顷,九合村18组:旱地0.3894公顷、果园0.0542公顷、农村道路0.0075公顷、农村宅基地0.1962公顷,九合村19组:水田0.1013公顷、旱地0.0565公顷、果园0.0053公顷、农村宅基地0.0093公顷,九合村20组:水田0.3492公顷、旱地0.6395公顷、果园0.4463公顷、农村道路0.0047公顷、沟渠0.0219公顷、田坎0.0211公顷、农村宅基地0.2977公顷,九合村22组:水田0.1892公顷、旱地0.0186公顷,九合村23组:水田1.0288公顷、旱地0.1356公顷、有林地0.0360公顷、农村道路0.0241公顷、沟渠0.1036公顷,九合村24组:水田2.4249公顷、旱地0.0257公顷、果园0.1808公顷、农村道路0.1290公顷、沟渠0.0970公顷、田坎0.0969公顷、农村宅基地0.2137公顷,九合村30组:旱地0.0911公顷、农村道路0.0035公顷、农村宅基地0.0358公顷,九合村32组:旱地0.4097公顷、果园0.4684公顷,九合村33组:水田0.0261公顷、旱地0.0561公顷、农村宅基地0.2074公顷,九合村34组:水田0.0810公顷、旱地0.1895公顷、沟渠0.0007公顷、农村宅基地0.1121公顷,九合村35组:水田0.3795公顷、旱地0.0414公顷、沟渠0.0215公顷,九合村36组:水田0.1893公顷、旱地0.0726公顷,九合村37组:水田0.2450公顷、旱地0.0234公顷、农村宅基地0.0037公顷,九合村38组:水田1.8745公顷、旱地0.0614公顷、农村道路0.0412公顷、沟渠0.1269公顷、农村宅基地0.1001公顷,九合村绿浓屯:水田0.0107公顷、沟渠0.0146公顷、采矿用地0.0516公顷、农村宅基地0.0360公顷,九合村那尊屯:水田0.0125公顷、沟渠0.0007公顷、农村宅基地0.0186公顷,九合村那戈屯:水田0.0019公顷、旱地0.0102公顷,九合村民委员会:采矿用地0.0623公顷、农村宅基地0.1807公顷,七联村15组:水田0.2635公顷、旱地0.2578公顷、果园0.3141公顷、沟渠0.0091公顷,七联村16组:水田0.1575公顷、旱地0.0001公顷、果园0.6242公顷、农村道路0.0200公顷、殡葬用地0.2623公顷,七联村26组:水田0.0163公顷、旱地0.1702公顷、果园0.2875公顷,七联村27组:水田0.8084公顷、旱地1.1261公顷、果园0.2344公顷、沟渠0.0479公顷、田坎0.0973公顷、农村宅基地0.0253公顷,七联村28组:水田0.7511公顷、旱地0.3744公顷、果园0.5956公顷、农村道路0.0032公顷、沟渠0.0075公顷、田坎0.0624公顷、农村宅基地0.0854公顷,七联村29组:水田0.0114公顷、旱地0.3176公顷、果园0.6947公顷、殡葬用地0.0184公顷,七联村那立屯:水田0.4311公顷、旱地0.1959公顷、果园0.3679公顷、农村道路0.0247公顷、沟渠0.0632公顷、农村宅基地0.5790公顷,四那村5组:水田2.4582公顷、旱地0.0576公顷、果园0.1139公顷、农村道路0.0443公顷,四那村6组:水田1.7420公顷、旱地0.9680公顷、果园0.1670公顷、农村道路0.1024公顷、坑塘水面0.0112公顷、沟渠0.0776公顷、田坎0.0074公顷、农村宅基地0.8724公顷、其他草地0.1553公顷,四那村7组:水田0.0405公顷、果园0.0003公顷、农村道路0.0006公顷、其他草地0.0010公顷,四那村8组:水田0.5623公顷、果园0.1173公顷、农村道路0.0177公顷、沟渠0.0061公顷、田坎0.0540公顷,四那村14组:水田0.4289公顷、旱地0.6278公顷、果园0.0069公顷、农村道路0.0324公顷、沟渠0.0745公顷、其他草地0.1510公顷,四那村15组:果园0.8831公顷;田州镇东江村4组:果园1.0124公顷,东江村11组:水田0.0121公顷、果园0.4268公顷、农村道路0.008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百政办函〔2020〕4号)。
地 类 名 称 | 面积(公顷) | 补偿费用标准(万元/公顷) | ||
农 用 地 | 耕 地 | 水 田 | 14.5972 | 82.5000-135.0000 |
旱 地 | 7.2161 | 82.5000 | ||
园 地 | 果 园 | 9.1487 | 82.5000-135.0000 | |
林 地 | 有林地 | 0.1537 | 82.5000 | |
交通用地 | 农村道路 | 0.4869 | 82.5000-135.0000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坑塘水面 | 0.0112 | 82.5000 | |
沟 渠 | 0.7750 | 82.5000 | ||
其他土地 | 田 坎 | 0.3391 | 82.5000 | |
小 计 | ||||
建设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采矿用地 | 0.1139 | 33.0000 |
住宅用地 | 农村宅基地 | 3.6833 | 33.0000 | |
特殊用地 | 殡葬用地 | 0.2807 | 33.0000 | |
小 计 | ||||
未利用地 | 草 地 | 其他草地 | 0.4177 | 8.2500 |
其他土地 | 裸 地 | |||
小 计 | ||||
合 计 | 37.2235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百色市田阳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阳政发〔2020〕15号)。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百色市田阳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阳政发〔2020〕15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 3280576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他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