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安排,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继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系列工作规范,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17年,我局积极推进商改措施落地,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今年1-11月,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共48100户,同比增长16.69%,每千人商事主体数量突破180户,是全国创业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一是制定《珠海市商事主体“一照一码”登记服务全程电子化暂行办法》。该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7年6月8日实施。目前个体工商户、内资公司登记业务及名称申报业务全程电子化已上线,其他业务类型操作系统正在开发完善。同时为个体工商户群体开发了手机APP、微信、电脑PC端、自助终端多种业务申请方式。二是制定了《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申报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7年7月14日实施。按照该办法,珠海商事主体名称将不再由商事登记机关核准,除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使用的名称以外,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商事主体名称。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依据《珠海市商事主体名称申报管理办法》,全市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不再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即可办理注销登记,建立了更为有序简便的市场退出机制,是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又一重大举措。四是研究出台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同城通办”工作方案。我局积极推进商事登记服务同城通办,起草《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服务同城通办暂行办法》,现已完成该办法的第二稿,正在对其进行讨论修改,同时正在加快优化“一照一码”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系统(珠海易注册),争取尽快实施同城通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五是研究出台《珠海市商事主体不适宜名称认定及纠正办法》。为保障商事登记名称申报事项的合法有效运行,我局制定《珠海市商事主体不适宜名称认定及纠正办法》,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拟于近期印发执行。六是有序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我局在2015年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拟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等纳入《珠海市商事主体“一照一码”登记实施办法》整体制度范畴,推进实现更多证照合一。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商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格局
一是实行“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依托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我局积极做好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完善商事登记业务系统与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无缝对接及数据推送,准确及时公示商事主体的登记类信息、许可类信息和信用类信息。同时通过实行“年度报告”、“自主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剔除名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信用公示约束机制,不断推进商事主体自主申报信息的自觉性,增强商事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的信用意识。另外,我局还开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我局起草的《珠海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全市贯彻执行。工作目标是逐步实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将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形成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全方位信息,加强协同监管,落实信用惩戒,增强监管合力。目前,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的受众范围不断扩大,充分保障了社会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商事主体主动披露信息意识大大提高,珠海商事营商环境诚信氛围明显增强,为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了良好基础。二是全面履行工商监管职责,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我局进一步整治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卫生有明显改观,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加大经检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合同监管、竞争执法、打假治劣、商标保护、广告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老人免费体验店”专项整治、2017“红盾网剑”行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公平公正的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工商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自2008年起使用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商体制归属地方管理后,依照《 广东省
一年来,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二是行政决策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及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及《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接《广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全面铺开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珠海市商事主体“一照一码”登记服务全程电子化暂行办法》,优化珠海易注册,推行商事登记服务同城通办。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12315热线与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的对接,加大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完善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贯彻落实商事主体信用约束监管措施,继续探索推行“互联网+信用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探索建立适合珠海市的抽查机制。
(三)进一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加大经检执法力度,狠抓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重点推进反走私工作,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工作推动商标品战略和广告业发展。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各项建设。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重要精神,依法履行工商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工商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