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请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手续
保证金申请资料(材料①-⑤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存储申请书》(纸质版)
②营业执照、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纸质版)
③承诺书(纸质版)
④存储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⑤单位介绍信(涵盖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要素即可)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⑥申请第二个在建工程降低存储比例的,提供第一个项目的存储证明回执复印件。(纸质版)
保证金存储方式(总包单位自行选择三种之一):
现金存储、银行保函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
保证金存储比例:
无锡市区域内,第一个1.5%,第二个工程起均按1%存储。
保证金存储流程(先申请再存储):
①总包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保证金申请资料先至住建局建管处市场股进行初审(部门盖章),然后至宜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东山西路24号)206室办理,审核无误后出具《核准通知书》。
②总包单位持《核准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向已备案的银行或保险机构办理存储。
③总包单位将银行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存储凭证(存款协议书副本或保单正本或保函正本)交宜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审核无误后出具《工资保证金存储资料回执》,总包单位将《回执》存于项目现场备查。
2021年11月1日前已在行业主管部门缴纳保证金的,按按照老办法执行。11月1日后新开工工程和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在建工程工资保证金必须全部缴纳。如未依法缴纳,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查处。
联系方式:QQ工作群:824547115;
劳动监察联系电话:87970057范科;
建管处市场股联系电话:8797***12孙科。
办理地点:宜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东山西路24号)206办公室
***:保证金申请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