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城江区政府住宿区第3栋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购买非还建住房申请对象的公示
河池市金城江区 |
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
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大院第3栋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购买非还建住房申请对象的公示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桂政办发〔2019〕22号)的规定,我办按照《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2009〕6号)的要求,对河池市金城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购买非还建住房申请对象容华远、余有著等19户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就容华远、余有著等19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共10天(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对以下申购家庭户的有关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反映,并于2022年5月12日前直接送河池市金城江区房改办。金城江区房改办地址:河池市南新西路141号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保障办,联系电话0778-2203952。(公示信息将同时在广西河池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cj.gov.cn/ 上公示。)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大院第3栋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购买非还建住房申请对象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