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砂石的管理,规范砂石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行为,切实保护砂石资源,满足重点项目建设需求,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合枝江市实际情况,编制形成了《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砂石料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我市砂石料管理的科学性、指导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7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87611517@qq.com
2.办公电话: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0717-4218595
***: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管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砂石的管理,规范砂石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行为,切实保护砂石资源,满足重点项目建设需求,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解释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9〕404号)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筑石料矿业权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建筑石料市场供应能力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50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范围
本方案所称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是指经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审批的建设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红线范围及批准建设的附属工程范围内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砂石资源。富余砂石资源是指在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后仍有剩余的砂石料。
二、管理权限
(一)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砂石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市人民政府依法维护国家砂石资源所有权。
(二)因工程建设产生的富余砂石资源,市人民政府授权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化集团)统一经营管理,优先满足和保障区内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处置富余砂石资源所产生的收益列入国有资产收益。
(三)未经批准或在批准工程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外以建设工程为名开采砂石属非法采矿行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矿行为、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砂石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管理职责
(一)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承担主体责任。经批准项目占地范围内,因工程建设产生的砂石料可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超工程设计范围的破坏性挖掘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得将富余砂石资源投入流通领域进行销售以获取利益。
(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职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建设使用砂石资源的日常巡查,及时举报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砂石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活动。
(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职责:将发现的非法使用项目建设砂石资源及非法开采、加工、转让、出售、倒卖砂石资源等各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核定《资源综合利用报告》中资源数量和质量。
(四)住建部门职责:负责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严禁越界采挖行为,监督砂石资源的使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五)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负责生态环境巡查监管,对采挖、筛选加工砂石资源造成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处置。
(六)公安部门职责:对砂石资源使用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执法、聚众闹事、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等进行查处,为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七)港化集团职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富余砂石资源的特许经营,并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环保等主体责任。
(八)相关部门在查处砂石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之前对批准工程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的砂石资源进行调查评价,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
(二)项目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开发区对《资源综合利用报告》备案。
(三)港化集团根据《资源综合利用报告》组织实施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配合力度。市直相关部门要站在保护国有资产、增加地方财税收入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合力促进全市砂石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大配合支持力度,在行政审批、交通运输、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等方面把握好政策门槛,在方案审查、环保措施落实等方面大力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提高资源收益。港化集团要切实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履行国有企业担当。在项目实施中,要注重生态环保和安全管 理,施工和治理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全力提升管理水平,实行精细化管理,发挥资源最大价值。在优先满足市内市场需求的同时,及时了解市外市场行情,通过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
(三)打击违法犯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私采乱挖、越界开挖以及借用工程建设之名盗采砂石行为及时发现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执法部门应及时立案调查,从严从重处理,形成露头就打、快打严打的局面,杜绝一切盗窃砂石资源行为。
(四)延伸产业链条。对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资源的综合利用,可与枝江市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在砂石集并中心建立高标准、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设备、场所,用于砂石堆放、加工、运输,集约化运营,在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经济收益的同时,有效减少环境破坏、提高经济效益。
六、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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