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创新审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022年上半年,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生态优、发展优“双优”目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环评和排污许可从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全链条延伸,推进黄冈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工作推进明显加速
(一)环评审批情况: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批复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197个(环境影响报告书3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66个),审查规划环评1个;办件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5%。
(二)排污许可核发情况:截止2022年6月,黄冈市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12***家(重点管理236家,简化管理1208家)。核发数已经居全省全第一
二、主动改革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落实落细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该局认真落实省厅系列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环评要素保障服务职能。
(一)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二)实行环评并联审批。对项目涉及占用各类法定保护区、湖泊、岸线等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事项的,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主管部门的意见可不作为环评受理审批的前置条件,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批复中明确相关要求。
(三)实行环评并联申报联动。对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的入园项目,鼓励支持开展园区代办服务。其他在规划期内已完成规划环评并开展***评价的区域,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
(四)加强重点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统筹制定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调剂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以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替代削减方案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
(五)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积极推进,全程***服务,落实市要管县的工作要求,统筹市及县市区项目审批工作。
(六)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等四减措施。深入推进审批流程再造,落实“一网、一窗、一次”要求,申请件、办件邮政快递,让企业实现零跑腿。坚持并联审批、证照分离、信息共享。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先建后验”、“标准地”工作。
(七)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黄冈市固定污染源基数较大,截至目前许可证核发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为提高该项工作质效,该局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黄冈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均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发布排污许可服务指南,通过官网,官微发布通告及工作动态,明确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流程、办结时限,并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摆放纸质版填报说明供来办企业查阅。执法部门在***排查阶段印发宣传手册、明白卡等发放企业,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排污许可制度的知晓率,强化树立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立排污许可、环境执法证后监管协同机制。二是做好解答工作,黄冈市市级建立排污许可管理和审核两个工作群,每天转发“湖北省排污许可每日一问一答”,及时解答县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审核、填报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做好审核工作,鉴于我市技术力量薄弱,任务重,我局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引入技术力量雄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工作。为保证发证质量,采取第三方机构预审、管理部门相关科室会审的双审核制度,以此来确保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
三、亮点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环评容缺审批。依据《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鄂政办发[2016]96号)规定,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前完成排污权交易工作。我市实行环评容缺审批,即在企业法人以信用担保的情况下,先审批后补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工作。为每个项目开工平均节约15天时间。
(二)主动***难题,助力高质量发展。为控制重大环境风险,对重大项目开展环评预评价,如黄冈晨鸣公司两个项目经环境可行性论证后调整选址建设,大大降低审批压力。坚持规划引领,从环境因素的角度,帮助地方产业有序补链,如为龙感湖管理区高档生态PU革发展提出推进工作思路。深入一线,为一批较大企业扩建项目解决环保政策难题。安排专人每周对接拟开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审批加速,为项目开工建设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