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某制绳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兰山区某制绳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23日,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临沂市兰山区某制绳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针对这一违法行为,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处罚理由及结果
该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处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
案件分析
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助于企业全面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几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动态监控,使隐患排查治理从以政府为主向以企业为主转变,可以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变为主动排查治理隐患,主动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过程的公示,能够使员工了解工作岗位的隐患及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方法,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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