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行政审批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力,建设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推进市场提质增效,房县行政审批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将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纳入局党组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落实《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业务股室在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同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为企业松绑减负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一业一证” “便利企业注销”等改革措施落地,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二是优化审查机制,提升审查质量。遵循“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建立业务股室起草初审、局政策法规股复审的内部“双审查”机制。在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自我审查程序,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和实施。
三是严格清理评估,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各股室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审查标准,认真梳理现行政策措施,坚决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自我审查”工作流程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引起相应责任后果将严肃追究。(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