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的通告(第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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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4日发表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30日6时至14时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区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本次采样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凡未按时参加采样的,手机赋“黄码”,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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