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我市新设机构有奖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坚持资本兴市促进荆门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我市将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监管科学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对新设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和补贴。
我市将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银行机构在县(市、区)、产业园区和乡镇增设营业机构;引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鼓励其在荆门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基金、信托、期货、融资租赁、融资性担保公司及金融中介机构为补充的金融组织体系。
我市对新设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法人金融机构按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其中村镇银行按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民营银行及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法人金融机构采取“一企一议”办法奖励。对银行、证券、期货等机构市级分行(公司)、保险机构市级支(分)公司,市级支行(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机构按公司实收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对实际募集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首期实际到资额1%的比例给予开办奖励,最高500万元。此外,对新设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还将给予办公用房补贴、纳税奖励、金融人才补助。(记者戴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