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荔湾研究院改造项目设计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大学荔湾研究院改造项目设计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公园内,主要为室内装修项目,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暂定总投资453.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室内空间装修方案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施工前设计文件报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及协助评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含施工中设计修改及变更)、协助报批报建工作、实行限额设计(及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及其他相关工作等。
2.成果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根据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及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意见,形成广州大学荔湾研究院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文本、初步设计文本、工程造价概算(经政府部门审核批准)、施工图、竣工图等,满足合同约定的需要。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服务范围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25700万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其中基本设计费:209000元,竣工图编制费:16700元)。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五、中选委托书及询比代理服务费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 8 月 9 日至2022年 8 月 14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 8 月 9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 8 月 14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 8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逾期恕不受理。(注: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各报价人在递交文件前配合落实好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要求,并配合代理单位做好进场前有测温及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工作。)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贺***
联系电话:020-81546011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
联系电话:132****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2年8月9日
点击浏览:
广州大学荔湾研究院装修工程设计询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