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制定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锦州市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锦州电力行业信用管理水平,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倡导电力用户形成良好的用电消费行为,锦州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和锦州供电公司研究制定了《锦州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旨在以最基本的社会公共能源——电力作为社会诚信建设重要起点,广泛宣传提升锦州市民、企业的诚信意识,不断推进“诚信锦州”建设。《办法》规定,对电力用户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信用等级分为“诚信电力用户”、“一般电力用户”和“失信电力用户”, 其中“失信电力用户”的失信级别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即: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对“失信电力用户”将开展动态分类管理,并根据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对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电力用户,依法依规将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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