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2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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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6-7230123传真:0416-7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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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地点
1
锦州市紫川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粘胶基碳毡项目
义环验【2015】8号
2015.2.4
义县白庙子乡白庙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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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2:02: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