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审计局2020年关于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通告(五)
宝应县审计局2020年关于聘用社会中介
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通告(五)
因审计业务工作需要,我局拟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根据《扬州市审计局聘用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审项目
宝应县望直港镇为民北路及中心河生态河道(迎凤路-S331)新建工程及宝应县古城区民居修缮工程。
二、聘用参审社会中介机构数量
本次拟聘用1家社会中介机构。需要说明的是,参与报名宝应县审计局2020年关于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通告1至通告4(不含复审和比选通告)并且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将不参加本次报名。
三、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及人员资质要求
所有应聘的社会中介机构须已入选我局中介机构备选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项目组负责人、复核人均应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项目组其他成员根据审计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其他要求
1.参与过上述审计项目的工程招标代理、标底编制与审核、财政委托***审计和结算(决算)初审的社会中介机构在应聘相关参审项目时予以回避。请各拟应聘单位如实申报。对有应回避而未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从局工程审计参审聘用社会中介库中剔除。
2.在宝应设立分公司的社会中介机构,只能以总公司名义应聘。
3.应聘的中介机构在宝应有固定场所的可以在固定场所审计,如在宝应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只能在我局指定的局内办公地点工作,不允许将审计资料带离宝应,我局随时组织人员抽查。
4.参与工程审计项目组成员须为应聘报名表确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
5.应聘中介机构在应聘时须如实提供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和项目组成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应聘承诺书、报名表。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应聘中介机构,一经发现,我局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从局工程审计参审聘用社会中介库中剔除,已中标的,解除聘用合同后重新摇号选聘。
6.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作不力人员,我局有权要求受聘单位及时调换合格人员。对未按应聘报名表确定名单派出人员,又未按要求调换成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人员,我局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局工程审计参审聘用社会中介库中剔除。
五、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方式
本次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审政府投资项目的方式为摇号确认。首先,各应聘单位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其次,我局组织对应聘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第三,我局对审核通过的应聘单位确定应聘摇号顺序;最后,依照上一轮确定的摇号顺序和上表排列的审计项目,摇号产生并当场确定聘用单位。
如经摇号确认的聘用社会中介机构被发现提供了虚假资料或作出了虚假承诺的,除宣布该聘用行为自动失效外,对涉及的审计项目重新摇号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六、聘用社会中介机构费用结算方式
1. 工程项目审计费用(含***审计费用)结算标准按该项目审计核减收缴金额的2.5%进行结算;复审项目按《扬州市审计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参审政府投资项目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2.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在审计中存在违约行为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我局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七、聘用社会中介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请按照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签章密封后(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11:00前送至我局法制科,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bysjj201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核后我局将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公开摇号确定中选单位,摇号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9日下午3:00,迟到单位不得参与摇号。
联系人:王爱军
联系电话:0514-88260597 传真:0514-88260583
***:1.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承诺书
2.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报名表
宝应县审计局
2020年10月12日
***1:
(单位名称)参与审计工作承诺书
根据《宝应县审计局2020年关于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通告(六)》,我单位及其派出项目组人员符合
(审计项目名称)参审应聘资质条件,向你单位提交的所有应聘资料均真实可信。在此,谨向你局郑重承诺:如经核查发现我单位提供应聘资料虚假失真,我单位自愿放弃参与摇号竞聘资格并主动退出你局审计项目外聘中介库。
机构名称:(盖章)
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
(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报名表
序号 | 参审项目名称 | 单位资质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条件 | 项目复核人姓名及资质条件 | 项目组成员姓名及资质条件 | 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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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项目摇号竞聘,均需填写承诺书和报名表,参与几项即填写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