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10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老兰头酒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老兰头酒坊生产的高粱白酒, 经抽样检验,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项目不符合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老兰头酒坊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22年1月10日,当事人生产的高粱白酒共20公斤,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为440元。
(三)经查,上述单位违反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8)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辽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整改并给予当事人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