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103080910号片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105地块修改的公示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深圳市龙岗103-08&09&10号片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1-05地块规划调整内容予以公示(详见***)。
公示期为30天,自2014年01月30日至02月28日,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规划项目调整有意见或建议,都可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72),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也可以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2014年02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3.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1.龙岗区 [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1-05地块规划调整
2.法定图则公示意见征集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01月30日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28918029;传真:289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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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1-05地块规划调整.jpg
法定图则公示意见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