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热力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拟调整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公司)热力价格,现拟定调整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关于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泰高新发改发〔2018〕115号)明确,建立根据燃料价格变动调整热力价格的半年联动机制,每年3月、9月,根据燃料价格变动平均水平,按照20%和80%的比例由热力企业和用户分摊燃料价格变动幅度,同向调整热力价格。
二、现行价格水平
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关于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泰高新发改发〔2021〕13号)核定联美公司热力价格为255.8元/吨(含9%增值税,含热力管网建设费15元/吨),不再收取超低排放加价3元/吨,对医药园区企业供热优惠5元/吨,从2021年5月1日供热量起执行。
三、成本调查情况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燃料入库156,060.26吨,采购成本合计5,195.66万元,平均购进价格(按2500大卡)341.03元/吨。2021年3月至9月燃料入库147,332.49吨,采购成本合计4,994.15万元,平均购进价格(按2500大卡)360.79元/吨,比上一联动周期上涨5.79%。
四、价格测算方案
(一)调整热力成本。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吨热力燃料平均成本为147.25元,2021年3月到9月吨热力燃料平均成本上涨5.79%为8.53元。热力用户按照80%的比例分摊燃料价格变动幅度为6.83元。加上其余直接成本、期间费用等71.37元,吨热力单位完全成本=147.25+6.83+71.37=225.45元。
(二)计算热力价格。按照8%的净资产利润率计算净资产利润为16.08元/吨。联美公司含热力管网建设费用的热力价格=(225.45+16.08)×(1+9%)=263.27元/吨,保留一位小数为263.2元/吨,比现行价格255.8元增加7.4元,上涨幅度2.89%。
(三)不再收取超低排放加价3元/吨,对医药园区企业供热优惠5元/吨。
(四)如医药园区热力管道经营企业向联美公司收取管道费用,则联美公司可按泰高新发改委〔2017〕136号文加收管道费用20元/吨(已一次性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的除外)。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热力价格自2021年11月1日供热量起执行。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26日前反馈给我委,联系人:马鑫,电话89690596,邮箱:942615440@qq.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