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佛山市顺德区南国西路新安段修缮工程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佛山市顺德区南国路新安段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对顺德区南国西路新安段的三处陈旧交通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包括:“南国西路辅道-石龙岗村入口道路工程”、“南国西路辅道-南侧安利村入口、安利工业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和“南国西路安利涌(村)小桥下一侧挡墙式人行通道改造工程” | 施工期应做好以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在附近公共卫生间产生的冲便废水、洗手废水,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至安利大涌。 2、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中的规定进行施工;禁止在晚上及午休时间进行施工;施工场地做好隔音防噪的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 3、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管理,及时收集和处理,定期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维护,避免故障的发生。 4、施工产生的废料应及时清运,并合理利用,其废料可作建筑垃圾用于修路。施工人员饮食采用配餐制,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得随地丢弃。 5、建立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制度,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尽量减少污染影响范围。 营运期应做好以下措施: 保证机动车行驶快捷方便,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加强项目范围内的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加强对汽车尾气、降尘及噪声的吸附、净化作用。绿化应优先选择对汽车尾气污染物有较强抗性,对废气有一定吸附、净化作用的植物种。 |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车间(一)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佛山市顺德区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顺德支流北岸D-XB-03-02-04-05-1号地块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21230.42平方米,新建两个生产车间,用于灯饰的生产。 | 施工期应做好以下措施: 1、施工废水全部通过隔渣沉淀后可回用于喷洒降尘、混凝土养护等,不能回用的排放至附近内河涌;施工人员租用附近出租屋,生活污水经独立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内河涌。 2、对施工及生产设备采取消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 3、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定期进行洒水、覆盖、压实措施,防止土方及建筑材料等粉尘飘散。 4、日常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分类集中处理。 营运期应做好以下措施: 1、生活污水经独立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内河涌。 2、加强车间通风。 3、做好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离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养护,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其对外界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再用或定期外卖回收商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其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5 16:58: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