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蓝滨江名门花园(原容桂东堤路以南乐安北路以东地块(2号地)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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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佛山凯蓝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完成了凯蓝滨江名门花园(原容桂东堤路以南、乐安北路以东地块(2号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于近日向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提交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相关材料。自主验收期间,建设单位委托佛山市顺德区碧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验收会,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了验收材料。经形式审核,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接受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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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4:20: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