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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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人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人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路24号车间四 |
环评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路24号车间四(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2"38.5",东经112°51"20.8"),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年加工印刷纸箱及彩盒35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处理后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远期经处理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时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在厂内暂存时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