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2017年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
工程 建设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2017年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
项目实施单位 | 水资源管理科 | |
项目经办人 | 李海彬 | |
拟实施时间 | 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31日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拔款 | |
预算总额 | 33.2万 | |
项目拟实施形式和理由、工程资质要求、概况 | 项目概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2017年高明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1、项目要求:按照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对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的相关要求,结合高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需要,按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的时间要求完成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的工作,包括样点灌区现场实测工作、年度测算分析成果的编制、系统填报、专家评审及出版工作,通过佛山市和广东省水利厅主管部门审核。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程咨询、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在广东省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 3、工作业绩要求:具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过往业绩或灌区、高标农田相关工作经验。 4、技术设备要求:具有开展测算分析工作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现场实测仪器等,有熟练掌握仪器和设备操作的人员不少于3人。有以往开展过测算工作的优先。 5、测算方法要求:严格按照“首尾测算法”,以水利部《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来开展工作。样点灌区测算中须采用人员现场实测的方法,并要承诺设置自动化的量测设施和仪器至少2套(台)。 6.本项目投标控制价:31.54万元(预算资金下浮5%)。 报名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三楼水资源管理科。 报名需要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当作自动放弃。 发包方式:于2017年4月17日下午3点在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三楼会议室以明标抽签方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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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88212006 2017年4月10日
监督投诉电话:88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