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租住房申请登记的通告
近年来,我区先后建成两期廉租住房共322套,经四次配租,已入住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42户。目前,位于荷城高明大道南边专业市场的新建廉租住房尚有80套空置。为了充分发挥现有住房的作用和掌握我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情况,经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登记时间
从2012年2月1日开始至2012年2月29日结束。
二、申请登记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进行登记:
(一)家庭成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含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的高明区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低于或等于区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外侨局)核定的低保救济金额的2倍。
(三)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居住自有住房或租住公产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三、申请登记程序
申报家庭进行申请登记廉租住房需填写《高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请登记表》,并交到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地产管理科。
申请登记表格可在“高明区政府网”、“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上,或到该局房地产管理科咨询领取。
领取表格以及申报地址为:荷城竹园路68号,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产管理科。
(咨询联系人:黄先生、严先生,电话:8863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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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请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