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监督指导司法鉴定交接工作
5月9日,由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杨锡武带队,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业务组一行6人,对区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交接工作进行指导。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妙芬,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关庆祥,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林枝及公律科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司法鉴定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审判制度、证据制度有着紧密的关联性。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具有其他证据种类不可替代的功能,被广泛应用在诉讼、仲裁和行政执法当中,并以其“科学、公正”的形象成为查明案情,解决矛盾的重要依据。司法鉴定管理包括司法鉴定准入管理、资质管理、执业管理、质量管理和实施活动管理等不同阶段和过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由地级市司法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为了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区司法局对司法鉴定管理权限,在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的指导下,区司法局与佛山市司法局顺利完成了工作的交接。
会上,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业务组分别介绍了司法鉴定的日常管理工作。杨锡武处长指出:司法鉴定工作专业性很强,当中还涉及鉴定配套设备等技术性要求高的工作。为此,顺德区司法局要努力在质量管理上下功夫,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司法鉴定人员培训,熟悉司法鉴定的分类管理、操作流程、能力验证等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职能。
何妙芬常务副书记对省厅一直大力支持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表示感谢,并结合全区司法鉴定行业现状,提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市局的管理经验,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了解、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夯实行政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切实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加强对我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我区司法鉴定队伍的发展、壮大,以不断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