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仪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仪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3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09-10606-0005
项目名称:2020年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仪器采购
预算金额:2,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仪器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2020年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仪器采购
最高限价:2800000元
3.2. 项目编号:HS20ZC078
3.3. 采购项目品目:试验仪器及装置
3.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满足工作需要,对全市食品样品的蛋白质含量测定、聚氰胺、抗生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执法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现需购买一批检测仪器。
3.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6. 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真空干燥箱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2.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3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4.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汕头市迎宾路9号309室
联系方式:0754-88173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
电话:0754-88080039
***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