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六五普法期间三围绕普法成效显著
围绕灾后重建抓普法。震后第一时间,建立了“帐篷法律服务点”10个,流动法律服务工作队12个,接受受灾群众咨询,解答涉震涉灾法律政策问题。组成356个普法小分队进驻灾区集中安置点,开展流动法制宣传3570多场次,出动宣传车辆1300台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30万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近200万人次。组织法学专家、律师编印了《“5.12”特大地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书籍和宣传手册,组建了由10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组”,对震后的新问题、新情况从法律的层面进行研究,形成2.3万字的法律意见书,为北川县党委政府在老县城物权处置和新县城入住政策制定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据,为各灾区处理大量的涉灾法律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围绕民族宗教工作抓普法。结合绵阳少数民族人数较多,区域较广的特点,在法治创建中,成立了民族宗教法律宣传领导小组,组织法律专家、普法讲师团,深入羌寨、藏乡,解读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积极支持民宗部门,组织律师到寺庙宣讲法律176场次,增强了僧侣的法治意识和爱国爱教热情。平武、北川建立了跨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各地建立了寺庙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了涉及民族类、宗教类的矛盾纠纷。同时,多部门联动,强化藏区“9+3”绵阳片区就读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防止了各类事故苗头的发生。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抓普法。主动延伸法治创建的功能,把法治创建和普法工作融入民生和维稳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在创建中,各级司法局、法建办会同综治办、维稳办,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缠访、闹访人员的法制教育达66个班次,法、理、情并用,引导信访人员辩明是非,依法、理情表达诉求,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矛盾。先后成立了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等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案件4.7万余件,采取开门调解、流动调解等方式,以一场调解就是一堂法制课的工作理念,助推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组织220余人的法制宣讲团,分成73个宣讲组奔赴全市初中以上的293所学校,对68万余名师生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的宣讲
仅“六五”普法期间,绵阳市、江油市等4个县市区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6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38个部门单位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表彰为首批“省级法治示范单位”。728个乡镇、企业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扬为市级“法治单位”。(市司法局 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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