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我区两份有关绿色建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调研评估报告公众征询意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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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为做好2012年7月印发的《深圳国际低碳城绿色建筑与低碳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深龙府办〔2012〕39号)有效期已经届满,2014年7月印发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深龙府〔2014〕27号)等两份文件的修订工作,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我局于2018年3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国际低碳城绿色建筑与低碳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调研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效果调研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征询结束之日2018年3月16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现将公开征集意见结果进行公告。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3月22日
(节能建材办联系电话:28589950;传真:2858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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