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户调查访户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统计办:
为进一步巩固龙岗区一体化住户调查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防止弄虚作假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关于印发<2016年深圳市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深调办字[2016]16号)的数据质量检查要求,请街道认真做好访户工作,按时上报有关访户结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访户时间:7月14日至30日。
二、访户对象:全部常规记账户。
三、访户要求:到住户家中实地走访,按要求填好访户情况表。
四、访户内容:记账户的地址与IHAPS中登记的地址是否一致,并从6月账本中导出主要的收支账(例如每月收入、大笔支出等)与记账户核对,检查是否有调查员私自改数据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请街道于8月1日前将访户情况表上报至区统计局,区统计局将在8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各街道社区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访户情况表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16年7月19日
(联系人:蔡春晖/黄思华 电话:28949821)
***:深龙统通[2016]31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户调查访户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