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和调查工作,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到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三、电子信箱:dmhbj@126.com
四、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邮政编码519100)
五、联系人:许工
***:关于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2016年5月31日
***:
关于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内容: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9年3月23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斗环建表[2009]137号),该项目选址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工业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4676.4㎡,建筑面积9773.8㎡。主要从事光电技术元件、照明类电子及其成套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照明工程的承接及施工。不设彩管、玻壳、新型显示器件、光纤预制棒制造。年产LED驱动电源2500K,电子变压器500K、电子镇流器500K、LED灯2500K。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3、建设单位: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工业区
5、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斗环建表[2009]137号
6、监测单位: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珈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