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员额法官零距离普法
为切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香洲法院积极构建以案释法制度,以员额法官作为普法“主力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18年7月2日下午,香洲法院民四庭法官在设立于珠海市狮山市民艺术活动中心的狮山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狮山街道办社区居民、梅华街道办人大代表等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就案件进行了沟通交流。
庭审上,原告陈述了要求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两被告均答辩称不应由其承担还款责任。在承办法官准确规范的指引下,原、被告依次进行了举证、质证,承办法官就本案借款偿还主体的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就案涉借款应由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法庭主持调解,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为保障巡回法庭运作顺畅,香洲法院制定狮山巡回法庭使用安排方案,在狮山巡回法庭着重安排法官审理民间借贷、相邻关系、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今年以来,香洲法院共在狮山巡回法庭共开庭4场,总共吸引了一百余人次到场旁听。巡回法庭为社区居民旁听庭审提供了便利,员额法官通过巡回法庭向社会公众“零距离”以案说法,使每一场巡回法庭庭审都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教育课。